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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和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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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2279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产继承和分配问题

因生父病故,我和妹妹1983年8岁时随母改嫁到张家,即现在父亲家,父亲一直没有户口和身份证,18岁时我和妹妹在市区办理市区户口,1984年母亲与养父又有一小妹妹,现三人均成家立业,2010年旧城改造,家中房屋拆迁,政府在2012年回迁分配给商品房,在房产证署名问题上,养父和小妹妹均要求填写小妹妹的名字,大妹妹表示放弃,哥哥表示填写母亲名字或者如填写母亲名字,小妹妹需承担未来父母主要养老生活费、医疗费用,在此我想请教:

1、此情况,养子女是否拥有房产的权利?

2、在父母均健在情况下,如写成小妹妹的名字,房产是否是其一人享有?养父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这里面应有我母亲的一半)

3、在此情况下,作为家庭矛盾,我应该如何处理?

请望尽快回复。谢谢

咨询者:fa292159江西
[咨询时间:2011-10-27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0-27 14:45
陈晓云
1、看拆迁政策确定,单纯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归原房屋产权人所有。 2、如写小妹的名字,则如小妹未结婚的,推定为小妹一人单独所有。 但需要原产权人一致同意。 3、如房屋是你生父母亲共有的,则因你父亲去世,发生继承,所有继承人,你母亲、你妹、你哥都是继承人,都有权分得房屋拆迁补偿。 因此,商品房归写在谁名下,你有发言权。 有争议的,可协商,不能协商的,可起诉解决。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1
张绍兵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879156295
积分:2679
]
回答时间:2011-10-27 16:34
张绍兵
1、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2、是的,属于你小妹妹一人所有。不合法。
3、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就诉讼。
江西法律研究中心、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邮箱:zsb8906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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