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起诉离婚,咨询您几个问题:我们结婚的时候男方家买的房子,但是装修的钱一半是我们家拿的。当时房照上是他父亲的名字,结婚几年后改成了他的名字。这属于我们共同财产吗、?装修钱里有一半,1万2千元,是我们家拿的。他能退给我吗?
还有,婚后我们单位集资盖楼,我妈用我的名字买了处房子,并用我的名字办了房照。钱都是我妈拿的,心想都是自己家人就一直没过户,而且我同事都可以证明这是我妈买的房子。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们半年前还贷款买里一处房子,还没交工,房款也只剩尾款没交了。
另外我们还有一个女儿,9个半月,一直由我和我妈带着。我想要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