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其他 > 

拿不到手的粮食补偿款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226什么是编号?

拿不到手的粮食补偿款

我的土地于1998年二轮承包小调整后承包给同村村民耕种,后于2007年要回土地,现由自己耕种.但现在国家给发的粮食补贴款还是他的名字,我去乡里要求变更名字但是乡里不给变更!理由是补贴款补给03年交地税的人,不管是谁的土地!本来粮食补贴款就是补给种地的人的种子,化肥,燃油所产生的费用!请问乡里不给变更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wuguopin...内蒙古
[咨询时间:2009-12-25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25 15:07
魏国鹏
乡里的做法是错误的,和国家给与粮食补贴的政策相违背,粮食补贴是支付给现在耕种土地的人的,和2003年由谁缴税无关。2003年缴税的人没有对现在土地的投入种子、化肥、燃油等费用,所以是不能补贴给他们的。 你可以要求行政复议,纠正乡政府的行为。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张春生律师
[地区:山东-菏泽市
手机:13869723033
积分:169
]
回答时间:2009-12-25 15:21
张春生
乡里不给变更的做法是错误的。粮食补贴应是支付给实际耕种土地的人的,与2003年是谁缴税无关。
你可以要求行政复议,纠正乡政府的错误行政行为。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