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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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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221什么是编号?

财产处理

一老人,30多年前其丈夫病故,没留遗嘱。一老人,30多年前其丈夫病故,没留遗嘱现在这位老人是否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房屋等财产(老人有多个子女)?

咨询者:fa111741山东
[咨询时间:2009-12-25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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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25 14:00
魏国鹏
1.如果房屋等财产属于老人的个人财产,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这些财产。
2.如果房屋等财产属于老人和其丈夫的共同财产,则该财产的一半属于其丈夫的遗产,由老人和其子女共同享有产权,但是事情已经超过30年了,其他继承人如果没有依法要求分割该遗产的话,则超过了诉讼时效(20年),这些财产就属于老人的了,老人现在可以处理这些财产了。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魏国鹏律师于 2009-12-25 14:1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贾仕发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808067529
积分:136
]
回答时间:2009-12-25 15:29
贾仕发
如果现有房屋等财产是老人的丈夫去世时就有的且享有权利,老人丈夫去世后老人及子女均有继承权,遗产一直没有分割,不影响其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老人要对这些财产进行处分,应当经其子女同意。
陈奉国律师
[地区:山东-淄博市
手机:15853359646
积分:312
]
回答时间:2009-12-26 16:51
陈奉国
不能,房产中有其子女的份额
陆建飞律师
[地区:江苏-南通市
手机:13862855569
积分:156
]
回答时间:2009-12-27 17:31
陆建飞
可以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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