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所在的单位是一家担保公司,但主要的业务是向民间吸收存款,(存款近2.3亿元人民币)半年前我辞职时单位已经支付不起本金,上个月我组织一部分人去公安经济侦查犯罪中心举报了此事,没过几天公安局就传唤我们几个工作人员,最后每人交了10万元才取保候审,说是没收我们非法收入等案子结了可能罚10万元还多,我想问一下,我们这些打工的是不是真的和公安局所说是帮助犯罪,而且我举报这事应不应该有立功表现?期盼近快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