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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开发商签代建合同,职工预交房款,签好合同,后单位又担保帮开发商贷款,六年后拒不交房,还要业主追缴每平方900元,业主不服,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91084湖南
[咨询时间:2011-10-2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0-24 12:55
刘子若
单位和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向职工交房。对于要求追加每平方900元的要求不是合同约定范围的,你们可以拒绝交纳。具体案情可以电话或来律师事务所咨询。
请带上资料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依法进行解答。如需律师帮助,本所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团队可接受委托为您设计最佳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免费咨询QQ781352636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0-24 22:28
陈平凡
单位和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开发商延期交房并要求业主追缴每平米900元没有法律依据,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拒缴900元每平米的房款并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需提供法律帮助,可来电或携带资料面谈。
廖锋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8774870291
积分:238
]
回答时间:2011-10-25 13:21
廖锋
集体维权,打官司。为了正义,我将不遗余力18774870291致力于解决各类法律咨询和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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