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申请准生证,居民委员会管计划生育的办事员给我看了一堆文件和几份协议书,协议书其中有一条是为了保证不生育第二胎,要交3000千---5000千不等的保证金,才能领取准生证。
协议还说明该保证金要到49岁才能退回。协议还说明该保证金要到49岁才能退回我想问问收取该保证金合不合法?我应不应该交?办事人员还说,如果我不签协议书不交保证金,就拿不到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