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
我跟老公已经在法院判为解除婚姻关系了,,
可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没有到公安局更改户口本上 婚姻状况 变更为-离婚。(现在还是已婚)
在这样情况下,, 我是属于 离婚吗??
我想跟老公和好,是否不用再办什么结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