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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友摔伤可否要求学校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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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0097什么是编号?

学校工友摔伤可否要求学校理赔

食堂工友在学校工作期间被摔伤,两腿跟部粉碎性骨折,作为家属可从哪些方面要求经济赔偿。

咨询者:fa289800湖南
[咨询时间:2011-10-2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东昌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3569305805
积分:969
]
回答时间:2011-10-20 10:49
赵东昌
你工友如果是学校职工可以申请工伤;如果给个人老板打工可以要求老板直接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构成残疾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慰抚金等。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0-20 11:12
陈平凡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陈平凡律师于 2011-10-20 11:1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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