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小孩在幼儿园急着小便时撞上了正在刷盆的保育员,盆里热水(具体多少度我们不知道)烫到脖子及胸口,当时我接到电话就赶紧去幼儿园,发现小孩脖子通红胸口破皮,后和老师一起去医院治疗。
医药费老师也给报销了。医药费老师也给报销了现在已经过了10天伤到的皮肤已经愈合但颜色有差异不知道何时会恢复正常会不会留疤。
请问在这短期不知道会否留疤的情况下我需要幼儿园有什么书面的保证吗?我还应该获得哪些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