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量刑 > 

致人轻伤可以判刑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5960什么是编号?

致人轻伤可以判刑吗?

我 被人持刀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行凶者和主谋是不是都要判刑?是否可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他们。

刀直接砍的头部而且是十三刀,很明显要杀我。

咨询者:fa111729山东
[咨询时间:2009-12-1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16 19:28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法医鉴定为轻伤,伤人者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最终定罪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要根据具体主客观情况及证据,由法院最终定性。如你所言,本律师个人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的可能性较大。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2-16 21:35
牛国荣
你经过伤情鉴定为轻伤,对方用刀直接故意杀害你的行为,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有法院进行判决认定属于故意杀人罪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16 21:44
魏国鹏
行凶者和主谋属于共同犯罪,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从刀砍的部位和次数看,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大,存在故意杀人的故意,属于故意杀人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可以委托律师建议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