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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复杂的离婚房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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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9306什么是编号?

太复杂的离婚房产分配

情况描述:男方(和父母)在2008年2月登记,2008年8月购买其岳父(女方家)一套房产,价值15万,过户证明于2008年11月开出,房产证上是男方一人。

2010年将原房产卖掉,卖了26万。

随后于2010年10月份又购买了价值42.5万的新房,原来的26万+岳父家出4万+男方一人贷款12.5万,购房户主标明是男方一人,贷款抵押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但是预估新房市值升至60万。另外,女方没有工作。

现在由于各种问题想离婚,结合新婚姻法,几个问题请教各位律师专家:

1.原房产的15万属于男方还是夫妻共有?

2.增值的11万属于男方还是夫妻共有?

3.购买的新房怎么分配?从42.5万增值到60万的部分属于男方还是夫妻共有?

4.总体来说夫妻房产该怎么分配?

咨询者:fa289005山东
[咨询时间:2011-10-1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杜永胜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59558
积分:2957
]
回答时间:2011-10-18 08:13
杜永胜
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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