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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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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8998什么是编号?

想离婚

我婚后有一子,一岁两个月,我现在想离婚,可是小孩太小,女方不愿意要,如果上诉,法院上是判给谁呢?还有,如果小孩归我,女方可以不承担抚养费吗?

咨询者:fa287058重庆
[咨询时间:2011-10-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双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718961609
积分:312
]
回答时间:2011-10-16 21:37
吴双红
你好!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哺乳期内的子女随哪方,有协定,依协定;无协定,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女方和孩子利益的原则判给女方,女方不愿意抚养的除外。抚养费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0-16 22:06
陈平凡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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