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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乘客在车上致残,公交司机承担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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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8949什么是编号?

公交乘客在车上致残,公交司机承担什么样的赔偿?

因公交司机的责任,造成车上乘客左脚中趾与无名趾截肢,这样的伤残属于几级伤残?如何赔偿?公交单位与司机赔偿的比例是多少?

咨询者:m2567258...安徽
[咨询时间:2011-10-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0-16 20:09
刘子若
乘客在公交车上受到伤害的,应当由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交车司机是职务行为,造成乘客受伤,应当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到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向法院起诉公交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0-16 23:28
陈平凡
乘客在公交车上受到伤害的,应当由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交车司机是职务行为,其造成的人身伤害由所在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到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向法院起诉,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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