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住户有理由要求停暖的,确实是要收取一定的过热费的,一般是在20%左右,但是对于强拆暖气设备这点物业做的是不多的,物业公司无权拆除暖气设备的,这确属侵权行为,另外对于物业公司要求只安装一种牌子的太阳能这明显是霸王条款,别说他一个物业公司,就是国家也不可能只限定垄断经营的,对于物业公司的这两种行为完全可以起诉的,这样的案子只要我们证据齐全,那么从法律上分析是没啥问题的,现在如果协商不成,那么也你们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物业侵权行为。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或是留言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