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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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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880什么是编号?

律师您好

律师您好 由于离了二次婚没离掉,所以和老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我有三分之一

的房产 我为了能离婚所以放弃房子产权,选择居住权,但是民政局工作人员说不

能住在一个房子里,既然放弃房子了,也没有居住权。如叫我老公写张承诺书,

承诺我有居住权,如他敢我出来,要补偿我住房费用。请问这个承诺书有用吗?

咨询者:新东上海
[咨询时间:2009-12-14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14 23:16
魏国鹏
这样签订是有效的,但是不太可靠,万一将来他赶你走,虽然你可以行使居住权,但是居住权的时间没有约定,也没法彻底的保护你的权利。 你可以这样做,和他做一个附条件的民事行为,约定:他将来如果赶你走,你有权要求主张房产三分之一的份额。这样等于你没有完全放弃房屋的产权,对他是很有效的约束力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3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14 22:54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双方之间的承诺只要签字就是有效的,离婚后针对暂时无住处的情况,男方作出适当的让步亦是可以的,约定自治!
李军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11714604
积分:2509
]
回答时间:2009-12-15 12:49
李军
这样做你很难有保障。为什么离了二次没有离掉呢。房产该争取的,应争取。
建议委托律师起诉离婚。详情可来电联系面谈。
范嬛菁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01616841
积分:3004
]
回答时间:2009-12-15 17:29
范嬛菁
这样做是有法律风险的,建议你和先生协商一下,实在不成的,可以再次起诉。具体操作,可以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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