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逃逸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58576什么是编号?

交通肇事逃逸

我开小车下午18点右转出汽车道,而么托车由上方驶来右转进么托道,刚好发生轻碰,我下车扶起对方,后对方拿起手机打,我怕就上了车开走了,警察打了电话给我,到了晚上22点我回了事故组,对方皮外伤,这样算是 交通肇事逃逸 罪吗?要拘留十五天吗?

咨询者:fa288195广东
[咨询时间:2011-10-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贺鸿德律师
[地区:广东-惠州市
手机:13352688665
积分:4514
]
回答时间:2011-10-15 09:21
贺鸿德
警察打电话,你就回来了,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按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各自承担责任就可以啦。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10-15 13:09
吴君瑜
主要是根据责任大小承担民事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