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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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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835什么是编号?

共同财产

买房子的合同是我和他在领结婚证之前签订的,由于总总原因最后房主拒绝卖房,但是给了违约金。

而这违约金是在我和他领结婚证之后付的。而这违约金是在我和他领结婚证之后付的我想问一下这个违约金属于共同财产吗?还有那个合同是我本人签的字,他是他爸爸代签的。

可是违约金的事是他父母去办理的。可是违约金的事是他父母去办理的这个到底属不属于共同财产呢?

咨询者:泰苏江苏
[咨询时间:2009-12-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14 07:08
苏村野
应属共同财产。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14 22:54
魏国鹏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该法规定,夫妻财产主要依据取得的时间来确定,你们收取对方的违约金是在结婚以后,应该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属于你们共同买房的行为产生的,从这个角度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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