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广西的北海市合浦县的两所中学初三届都在收学费。
说是不再九年义务范围内『那届的学生为择校生』。
我想问一下,地方的教育局有收取学费的法律权利吗?是否触犯了义务教育法. 期待回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