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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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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7744什么是编号?

房屋拆迁

1、因为政府要开发需要拆迁我的房屋,我的房屋是自建私房坐落在县城b级无地段,土地是转让性质,请问政府是否应该补偿土地增值部分的钱给我们拆迁户;2、房屋的天井是否应该计算为房屋的面积;3、我的房屋底层前面是临街门面后面是仓库县拆迁办只把前面门面作为门面调换,后面的仓库就按住房赔付这种做法合理吗?

咨询者:fa287299贵州
[咨询时间:2011-10-1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0-12 22:00
刘子若
拆迁房屋的土地应当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房屋的天井属于房屋建筑内容的,应当计算拆迁补偿。
吴正成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8786782487
积分:3965
]
回答时间:2011-10-17 18:02
吴正成
你好,不合理,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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