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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租房屋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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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7590什么是编号?

关于出租房屋产生的纠纷

本人有一处房产,三年前出租,房屋所有权归我母亲所有,合同是我与乙方签定,甲方签字是我的名字!合同签定了五年,租金是半年一打款。

现随物价不断上涨,我方提出上调租金,乙方不同意,我不想再租给乙方,提出要求乙交还出租屋,并告知乙两日内将房内物品搬出!乙方现出具一纸声明,威胁我说她在房内放了价值数十万元的物品,如果有丢失,让我进行赔偿!还让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母亲的房子,我签字出租,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乙方现在威胁我室内有贵重物品,我不能强行收回房屋,她一直占着,我该怎么解决。

咨询者:fa287132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10-1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0-11 23:57
陈平凡
你母亲的房子你当然有权代替你母亲签字出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强行解除合同,最好还是双方协商解决。
长沙律师陈平凡,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咨询热线:13397516088

回答

1
陈道平律师
[地区:重庆-南岸区
手机:18996051418
积分:15738
]
回答时间:2011-10-11 23:50
陈道平
母亲的房子,我签字出租,合同是有法律效力。你们最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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