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人 与香港丈夫结婚2年 现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缘由决定办理离婚 我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我丈夫则在香港有固定工作及收入 并且我们婚后有购买一处香港的房屋 买在他的名下 首付100万是由其父母支付的 之后195万的贷款由我丈夫支付 我想请问现在我们如果办理离婚 财产将如何分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