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2011年9月12日晚7时许,在“天扬路”(双向四车道省路)大仪镇十字路口斑马线以东15米处,骑脚踏三轮车(非机动)由北向南横穿马路,在穿过“由东向西”行驶的车道后,进入“由西向东”行驶的车道,被一辆高速行驶(超过80迈)的丰田小汽车,穿过十字路口两道斑马线,并向东15处撞到,至今昏迷;后对丰田小汽车进行检测,“刹车系统”不符合要求。
特向专家咨询:该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责任认定”何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