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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仍未转移给乙,该公证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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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6199什么是编号?

产权仍未转移给乙,该公证是否有效?

甲方在1990年将自已的产权份额,做了赠与公证给乙方,至今已21年,产权仍未转移给乙方,且自已仍在占有、使用,此房产在今年2月被拆迁,补偿协议书上,被拆迁人栏写的是甲的名字,但下面签署人却变成甲、乙两个,多了一个乙名字,在4月份拆迁办只通知乙领取补偿款,理由是甲在1990年做了赠与公证给乙,请问:

1, 至今21年甲使用权,产权仍未转移给乙,该公证是否有效?

2, 经过公证的赠与书能否撤销?

谢谢

咨询人:叶秀瑜,联系电话:13143805621

咨询者:yip123香港
[咨询时间:2011-10-0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徐勇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511582016
积分:2311
]
回答时间:2011-10-10 22:32
徐勇
该公证有效。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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