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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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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614什么是编号?

承包地补偿问题

我按年交的方式的承包自村荒地一块,在上面盖了三间房子,今 年大队又将地一次承包20年给了别人,请问我的房子可以有补偿吗?

咨询者:fengkun山东
[咨询时间:2009-12-0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9
]
回答时间:2009-12-07 16:03
吴远国
可以的.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09-12-07 19:00
单薇
要看你的房屋有没有准建证明,如果属于非法建筑,就没有,有准建证,就应该给补偿。单薇律师QQ号码:760187599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07 19:14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应给予一定的补偿,你建的房子是在该承包土地上的添附物,获得人应按建房的价值补偿给你为宜。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07 23:42
魏国鹏
大队虽然将地收回,但是应该对你的房屋进行经济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非财产所有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权人,造成财产所有权人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根据该条规定,你们属于没有对房屋的权属进行约定,大队把土地出租给别人,应该按照房屋的价值折价赔偿给你。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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