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临时雇员,在我们家做临时工,做了一年多,今年9月份中秋节要求本人给红包,本人不同意并将其解雇,工资结清,中间并无发生口角争斗。
该雇员将家什全部搬到了同村租房居住的妹妹处,后因怜其无处可去,准许他住过十月一日,不料其在9月28日这天,本人叫门不应,中午与其妹妹一同破门而入才发现其已喝农药死亡。
请问我们该如何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