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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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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5531什么是编号?

离婚彩礼问题!

离婚,男方给的彩礼怎么处理,要女方返还么?

咨询者:fa284823江苏
[咨询时间:201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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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杨长喜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015580286
积分:6882
]
回答时间:2011-10-04 08:22
杨长喜
彩礼是否返还,应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规定处理。
胡凯云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916286522
积分:1219
]
回答时间:2011-10-04 08:43
胡凯云
如果双方已经同居生活,那么男方的彩礼是不需要偿还的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0
]
回答时间:2011-10-04 10:29
刘建平
已经结婚领证了,彩礼一般不退。
李颖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3270992293
积分:187
]
回答时间:2011-10-04 10:51
李颖
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张留安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7972431
积分:6776
]
回答时间:2011-10-04 14:34
张留安
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规定处理。你反映的情况属于该解释第(二)、(三)项的规定,如果办理结婚证,举行婚礼,同居生活,结婚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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