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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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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5309什么是编号?

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自2008年1月1号起执行,但我们单位一直不主动安排休假,我们提出以后不了了之,带薪休年假成为一纸空文,请问我们可以拿到2008年~2011年之间的,带薪休假没有休的补偿金吗?

咨询者:王康陕西
[咨询时间:2011-10-02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0-03 09:07
陈晓云
可以的,如不能协商的,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应休未休年假的3倍工资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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