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母亲的肋骨被打断,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已经构成轻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打人者没有精神病人的医学证明和法院的物民事行为能力确认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你现在应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费用不会很高的。
打人者没有精神病人的医学证明和法院的物民事行为能力确认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你现在应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费用不会很高的。
在2009年11月26号我56岁的母亲被一个30来岁的男子打伤住院,医生的诊断是第八根肋骨断了,我报了镇上的派出所,派出所咨询了下村支书,说他有神经病的,不好处理,有神经病的平时干活都是好好的,他又不打他的叔伯就打那些跟他有点过节的人,在打了人后还说药费他会出的然后就说去借钱人跑掉了吗?难道这就是精神病的症状吗?派出所没有给出任何医院证据证明他有精神病?就这样一直一拖再拖了,我不知道该找谁来解决这个事情,本来想上法庭的好多人说这样的纠纷上法庭的话花费就比你的医药费大多了,我到底要该怎么做?难道就这样算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