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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签订之后,又发通知,说可能不拆迁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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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4978什么是编号?

拆迁合同签订之后,又发通知,说可能不拆迁了----合法吗??

您好,我家最近拆迁。您好,我家最近拆迁原住房70余平米,现产权调换,要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补差价。

合同已签订,新房子已经在装修、水电缴费卡已办、物业费已交。

现在房屋建设委员会发通知,说有部分人员索要条件过高,尚未签字,若规定时间之前未办理好,则整片地区不予拆迁,原合同作废。

请问一下,相关部门这样做合法吗?

咨询者:fa284254安徽
[咨询时间:2011-09-3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留安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7972431
积分:6776
]
回答时间:2011-10-01 08:45
张留安
相关部门的做法不合法,你与房屋建设委员会的合同已签订,你的新房子已经在装修、水电缴费卡已办、物业费已交。其行为对你已经构成违约,如果房屋建设委员会收回房屋,可以要求房屋建设委员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以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0-01 09:19
魏国鹏
这属于违约行为,是不合法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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