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父母健在,有4个儿子(均已婚),除其中一个最小的小孩一家没有自己的房子,现还与父母一起居住生活外,其它3个均有自己房子另居住。
现在该父母又另外买了一套新的房子居住,想把原有的旧房子(房产证为父母的名字)卖给(过户)最小的小孩。
请问:1、卖得的钱如何分配?2、与父母及兄弟还需要签定什么协议吗?3、需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谢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