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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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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4606什么是编号?

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我在08年与老公认识并于09年3月份结婚,(我们只是在老家办了结婚仪式至今一直未领结婚证),婚后两个月我怀孕了,我老公脾气很爆经常与我吵架,加之我婆婆在背后挑拨离间,所以我的心情极差,导致我早产了,于09年12月份剖腹产生下一个男孩,我多次想到与他分手,可是看到年幼的孩子我选择忍受,我知道这样下去日子就会暗淡无光,看不到阳光,我想与他分手,我知道我们没办结婚证所以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我们一起生活了三年多并且有了一个孩子,这样是不是已经构成事实婚姻?能否享受到婚姻应享受的权力?

咨询者:fa258527河南
[咨询时间:2011-09-2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马骏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5810303996
积分:6747
]
回答时间:2011-09-29 14:31
马骏
不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夫妻,只是共同生活,不受法律保护。只能就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同居期间的财产起诉。
王银良律师
[地区:河南-周口市
手机:13939463611
积分:212
]
回答时间:2011-09-29 15:33
王银良
您好,你们之间应为同居关系,法律是不保护的,不构成事实婚姻!如果一方提出解除,法院会支持的,只是起诉时不是以离婚为案由,总之,是有办法解决的!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09-29 18:45
丁光华
不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协商孩子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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