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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我们适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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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454什么是编号?

不定时工作制我们适合吗?

律师,你好!

我在一家小私营单位(30人的个体户)从事人事工作,因为我们单位的经营性质,必须在双休和节假日上班,周一到周五轮休,这就涉及到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的问题,我想请问我们适合哪种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我们适合吗?还有更合适的吗 ?

谢谢!

咨询者:fa110820湖北
[咨询时间:2009-12-03
悬赏分:
解答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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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03 07:39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如果你单位每天的工作时间无法按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话,应向劳动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不定时工作制的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仍应支付的。要通过岗位分析和计算比较的方式对你单位实行哪种工时制进行最优选择(另两种即标准工时制与综合工时制),要认清不定时工时制不仅在于减少加班费的开支,更重要在于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的提高。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09-12-03 08:29
周光成
因为工作需要对双休日进行轮休劳动法是允许的,属于正常,用人单位就可以安排。节日上班就要发加班费。
如果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张绍明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3871401077
积分:184
]
回答时间:2009-12-04 17:01
张绍明
不定时工时制需要备案审批,你所说的不属于不定时工时制,星期日加班首先安排调休,不能调休支付双倍工资,但法定假日应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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