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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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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398什么是编号?

房产归属问题

你好。你好我朋友的房子是结婚前跟他亲戚买的,但一直并没有过户,只是跟他亲戚写了一个条而已。

现在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我朋友想把房子卖了,请问女方可以要求分房产吗?

咨询者:fa110740广东
[咨询时间:2009-12-0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01 19:56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因该房屋未予过户,因此双方的买卖合同就是关键,回归本案,“写了个条”,该条上若能明确买房的事实及房款金额及购房时间,再佐以卖房人的证言,应能证明该房的取得是在婚前,就可以确定该房应属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会分割该房产。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01 20:44
魏国鹏
你朋友是在婚前买的房屋,无论过户还是没有过户,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朋友的情形属于上述第一项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洪树涌律师
[地区:广东-汕头市
手机:15013922119
积分:350
]
回答时间:2009-12-01 23:05
洪树涌
根据你的陈述该房子应该是婚前个人财产,建议把那个条拿给你当地的律师看看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09-12-02 07:45
杨艳国
如能证明在婚前,则女方无权要求。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杨律师
13719040564
13560633167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09-12-02 11:39
李红伟
你好:
若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女方就无权分得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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