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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脱不幸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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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3944什么是编号?

如何解脱不幸的婚姻。

我和我现在的丈夫因为婚前不太了解,而草离率结婚,婚后他经常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我们经常吵架,感情已破裂,无法在继续生活下去,我提出离婚可他就是不离,我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能帮我解答,我要怎么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谢谢你们。

补充说明:
相关证据是什么呢?我不是很明白。麻烦各位了。谢谢。
咨询者:Yoyoo河南
[咨询时间:2011-09-2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马骏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5810303996
积分:6747
]
回答时间:2011-09-27 13:44
马骏
只能起诉离婚,携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您的权利,注意搜集相关证据。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9-27 13:54
魏国鹏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具体的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9-27 14:56
吴君瑜
1、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不成的,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09-27 19:24
丁光华
详细的,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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