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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赠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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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382什么是编号?

父亲的赠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我的父亲给了我一套房子,写明赠送给我个人的,并做了公证,由于当时我跟我老公的经济紧张,我将此房卖掉,买了一套经济实用房,现在老公有外遇,我起诉离婚,但是法官说如果房子没卖掉就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可是房卖掉了,就属于共同财产了,他这么说对吗?

我该怎么办呢?

咨询者:fa110707江苏
[咨询时间: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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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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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2-01 14:53
牛国荣
法官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用你婚前个人的财产所买的房屋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张德满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901066932
积分:1292
]
回答时间:2009-12-01 14:53
张德满
如果你买的经济适用房是用卖掉的房产的钱购买的,应该还是你的个人财产.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01 14:58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法官的说法是正确的,该房产虽是你的个人财产,但你在婚姻存续期间将其出售所得的现金除非你专门设立专用账户,并与你丈夫明示,才可以认定该售房款项仍是个人财产,否则,因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将都是共同财产,因为你无法分清哪部分现金是卖房的,这部分款项是否已支出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01 21:48
魏国鹏
法官的说法是正确的,因为房子没卖掉时属于你个人是没有争议的,如果卖掉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该法规定,属于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孟庆红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776666532
积分:2042
]
回答时间:2009-12-02 13:35
孟庆红
你的房子卖掉以后资金的去向需要你举证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经济适用房的房款系前次变卖所得 没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 该财产属于你个人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经济适用房的房款来源 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09-12-11 11:35
李红伟
您好:
法官的说法不正确,房子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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