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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伤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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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3741什么是编号?

咨询工伤福利待遇

本人在网通公司就职,工作期间受伤,经法医鉴定属于六级伤残,现在不能工作,我想咨询一下单位怎么给福利待遇,谢谢。

咨询者:fa282932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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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杨长喜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015580286
积分:6882
]
回答时间:2011-09-26 19:33
杨长喜
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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