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尽快聘请律师进行无罪辩护。
我与外地的朋友合作多年,今年4月他打电话告诉我可以合作一笔生意,又不好意思赚她表姐的钱,所以让他表姐把资金回到我的帐户转汇给他,给我一定的好处,这笔款分两次汇过来的,共17.2万,当天把10万转汇过去,第二天原料涨价,可是款已到帐,我就打电话多次询问,由于是五一一直找理由托,最后他说由于涨价没能买到货,那笔资金先用用,表姐也知道(有电话录音为证)我与她表姐通话说明情况,并且多次要把余款退回,她拒绝,最后到9月将我和他表弟以诈骗罪立案,现金退还现取保后审,收到检查院的告知要公诉。
不知这样合理吗??需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