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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土地引发的打架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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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305什么是编号?

争土地引发的打架风波

我家人在一个多月前因自家土地被人强占起房子,为阻止对方继续起房子,我家人在他起建墙壁一米多高的时候用铁锤去拆,去过两次没锤掉多少墙壁,后面一次去的锤墙时对方叫了几十个人来打架,我家人还手了,两边也打伤了人,现在只抓了我这边的人,拘留十五天后,现在转刑事拘留,公安机关用的是损害他人财产进行关押,因为要公安机关那取证以后,才知道能不能放人,可是现在对方还继续在我的土地上建房子,这是不是要公安机关那叫他们先停建?我家人又没放,那边又在建,这案子还没了结,这样的话他们建就合法吗?

咨询者:fa110616广东
[咨询时间:2009-11-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09-11-30 12:15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对方侵占你的土地的话,你阻止对方侵权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理行为存在违法性,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理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方不停止违法行为,你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并拆去建房,同时申请先予执行。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本律师详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1-30 13:39
牛国荣
你家应该尽快以相邻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建筑拆除违法建筑等,因为对方没有合法批文的情况下进行的建房是违法的。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30 15:12
魏国鹏
因为对方实施侵权行为在先,你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该法规定,你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在案子还没有审结时,对方无权建房,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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