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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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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我老公14号晚上5点多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违法越黄线掉头的一个出车司机撞到出了车祸,当晚上那个司机就想找我老公私下用200元解决,但是是下班的高峰期,我老公的很多同事也见到事情的经过,那个出租车司机还以为是我老公找的社会上的人想找他的麻烦,我老公利马打了交警电话,他就力马了一个他的小混混表弟过来,想吓唬我老公,后来我老公叫我过去以后,等交警处理后,我直接说不需要他的任何钱,只需要利马进医院,那个出租车司机听到我说的话以后,用一种很不情愿的态度跟我们说,人都没有撞到应该没有很大的问题,不需要进医院,只需要用给点钱就可以回家静修养就可以了,年轻人都是扛的住的,后来我一直要求进医院那个司机才和他的弟弟护送我们进医院,因为我们家有亲戚是医院的,所以按照医生的吩咐我们做了很多治疗的事情,从一进医院他的小混混弟弟就一直想给医生好处,但最终被我家亲戚看到后,那个医生才不敢接他的好处,在我老公住院的当天晚上他家的另外一个小亲戚用电动车把一个年龄越为4.50岁的中年妇女撞飞了,我们一个晚上的医疗费用都是那个司机出的,但在我老公的当天晚上那个司机的妻子就跑到我老公的病房前大吵说,我们被她撞的轻点还花费的钱多些,人家的病情还轻点怎么费用还要少些,问我们是不是在医院找关系了,我直接说,这个医院不是我开的,有什么问题直接问医生?就是我老公住院的这7天他们两口子先后总4次的到病房要求我老公开点出院,只到我老公准备出院的那几天,那个司机的老婆最后一次,到我老公病房面前吵,直接说我在法律根本就没有说话的权利,还说我,我老公一出事情就是我一直在搞鬼,如果我不出现那么事情就是他们满意的处理方式200元处理掉,而且她们买了车保险是可以全赔偿,是根本不吃亏,吃亏的是我老公自己的身体,现在我老公出院安医院的嘱咐在家休息3个星期,只到前几天,那个司机,还打电话问我老公说,交警有给他电话吗?现在他们请了法医鉴定,而且法医鉴定是不分时间都可以鉴定的,吹我老公快点去结案,也不要耽误他的时间了,但我们现在都是一直安公了的程序走,我想请问想这样的司机和他家人的态度我老公在法律面前应该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咨询者:fa110511湖南
[咨询时间:2009-11-2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1-29 07:05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此态度固然是不合情理,也可能使事件向争议纠纷的方向发展,最终协商不成或分歧过大,通过法律解决,至于态度不会产生什么赔偿的,只会使事件的处理出现不同的方式而已。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1-29 08:44
牛国荣
对方的态度不利于协商解决问题,只能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29 10:30
魏国鹏
你老公是受害者,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请根据上述计算方法计算你老公要求赔偿的数额。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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