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7月18曰签的二手房居间合同;将我现住房卖掉后再买二手房,先付买房定金十万元,可是国家不断出台抑制房价政策,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越来越少,就是有条件购房的人也在观望,预期房价看跌.我的房子到现在还设有卖掉.我的居间合同规定到十月一曰之前必须付房款81万元,否则违约每天付百分之0.1的违约金,.眼看日期将到,我心急如焚,请交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