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继母嫁过来的第二年,父亲结婚,共同生活5、6年后,父亲外出工作,随后母亲及其子女全部迁到父亲身边生活。
父亲的继母一直在老家,现跟父亲的同父异母的弟弟生活,父亲的父亲约20年前去世。
父亲与他的继母之间没有固定的抚养费用,仅在探望时给予一些钱或物。
请问这算是“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