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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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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1787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我与前夫婚后动迁分得一套使用权房,动迁调配单写明该套房子分给我和前夫二人。

2007年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时因房子是使用权,所以没作任何处理。

我们口头约定,该房子我有永久居住权,因此离婚后,我一直居住在该房子内,今年年初,因我母亲身体不好,需要我照顾,我才搬出去。

现在前夫要将房子产权买下来,然后卖掉。现在前夫要将房子产权买下来,然后卖掉请问律师,房子卖棹的钱我有份吗?

我与前夫离婚已4年,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咨询者:fa280812上海
[咨询时间:2011-09-2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杨长喜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015580286
积分:6882
]
回答时间:2011-09-20 15:11
杨长喜
1、有你的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没超过诉讼时效;你所起诉的是你们双方明知(况且你一直居住)未分割的财产。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1-09-22 13:28
邹高飞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未超过诉讼时效。如需帮助,可和本律师联系。
李军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11714604
积分:2509
]
回答时间:2011-09-26 17:03
李军
你前夫要购买此房产需要你的同意,否则,无法购买为产权。
可以两人共同购买,然后起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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