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媳妇离婚了 我俩协议离婚的结婚4年 有个3岁的孩子 孩子归我抚养(她不要孩子)她每月付300抚养费 我俩没共同财产 没债务 没房子 租的房 协议上就这么写了 可是她今天来把她当初他们家配的所有东西都拿走了(协议上没写) 完了后我就很纳闷 她女方当时配的她拿走了 我是否也可以把男方家陪的三金(金戒指 金项链 金镯子)要回来呢 礼金不要 求法律高手给个明示 还有我俩结婚1年多才领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