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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查(出巨大肿瘤)晚期鼻咽癌,却被切除扁桃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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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1640什么是编号?

没有查(出巨大肿瘤)晚期鼻咽癌,却被切除扁桃体

孩子于2010.12.17日因耳鸣耳胀嗓子疼到第一家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慢性扁桃体炎,于12.20日切除扁桃体,然后对耳朵进行穿刺有积水,诊断为卡氏性中耳炎。

2011.1.9日因耳鸣耳胀脖子疼就诊第二家医院,做了颈椎的磁共振扫描,鼻咽部清晰显示肿瘤,但报告单上没有告知。

2011.1.26日就诊外省第三家医院被诊断出鼻咽癌晚期伴淋巴转移,2011.1.31日转到上海复旦肿瘤治疗,诊断和第三家医院一致,鼻咽部为巨大占位,鼻咽癌晚期伴淋巴转移。

请问:第一家医院没有诊断出晚期巨大占位的肿瘤而被切除了扁桃体有过错吗?第二家医院在扫描颈椎的磁共振上没有告知显示清晰的鼻咽部肿瘤有过错吗?我该怎样为孩子讨说法?跪求答案!

咨询者:fa280613安徽
[咨询时间:2011-09-2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荣烈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5863693133
积分:3097
]
回答时间:2011-09-20 08:22
赵荣烈
这种是典型的医疗事故,你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9-20 10:10
吴君瑜
是否有医疗过错,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09-20 17:47
陈平凡
你好,这属于医疗事故,医院要负责任。建议你做一个医疗鉴定。
胡文斌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605511161
积分:174
]
回答时间:2011-09-21 15:47
胡文斌
有过错的,构成医疗事故,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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