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所述借条的诉讼时效应是到2010年12月以前,若不起诉,就失去胜诉权;在诉讼时效期内起诉都是可以的。至于何时能拿回来款项,就是具体操作问题了。
苏村野律师于 2009-11-26 21:2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律师,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以前交的男朋友,现在我们都各自结婚了.在我们以前恋爱期间,他曾跟我的姐姐借了壹万元钱拿去做核桃生意,而且留下了借据,但没按手印.注明还款日期为2008年12月以前,到现在我姐多次打电话崔,他都没有还钱的意思.我想向你们咨询一下,借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还有要是他还不还钱的话,我姐起诉可以追回借款吗?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