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不属于医保赔偿的范围,应该由意外险来赔偿,你已经为他买了意外险,已经尽到了法定的义务,对方无权以你没有为其上医保而要求你赔偿。本案属于刑事案件,你没有过错,属于意外事件,等待结案后由犯罪嫌疑人赔偿他的损失。本案不属于工伤。
我一朋友开了个修理汽车的小店,在上个月15日,傍晚18:40左右员工下班在锁门时,突受不明人员袭击,用刀往这名员工身上及腿上猛砍,导致此员工一小腿截肢,至今还在医院治疗,我朋友也已尽最大能力支付了6万多元的医疗费,当时送员工去医院的同时也报案了,但至今凶手仍逍遥法外,我朋友为治员工的伤已负债累累,虽然为此员工买了意外险,但没买社保,所以这员工不能享受医保;现在这名员工的家属天天来店里闹要要高额赔偿,导致生意都无法做,我朋友现在也是无能为力,只能说按法律来说吧,请问律师,象这种在凶手未抓住的情形下双方如何解决?还是要等到凶手抓住再说?如果凶手抓不到怎么办?要赔的话怎么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