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国营水坭厂职工97年因喷窑工伤死亡,只给予其妻(农民、文盲)3308元。
引伸出01年3月申诉,12月再伸诉,02年3月才开始劳动争议仲裁。
裁去裁来有12564元,实领7714元。裁去裁来有12564元,实领7714元死时有一个十岁孩双老人和妻子。
按当年工亡赔偿都差很多。按当年工亡赔偿都差很多请问还有办法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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