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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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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1319什么是编号?

盖房纠纷

我家住在原平市政府家属区,因邻居紧贴我家小二楼东侧盖6层大楼,按有关规定要有安全距离,他不仅没有空安全距离,还把我家的基础都控出来了并且把我家的柱子挖空了一半,现在是雨季,我们总是胆心受怕中住着,就这样我们还让他家打了,我们找有关领导说明此事,可有关单位一直不重视,说现在房子没有倒塌就不能管,等有了问题才能管,难道非要等房子出了问题才能解决吗,我们该怎办。

咨询者:fa280262山西
[咨询时间:2011-09-1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9-19 11:19
陈晓云
1、对方修建房屋应保证相邻房屋、土地使用权人的安全,不得对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造成损害。 2、对方修建行为已给你家柱子挖空了一半,给你家的房屋造成安全隐患,你家有权要求邻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3、如不能协商的,可以相邻关系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邻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2
张留安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7972431
积分:6776
]
回答时间:2011-09-19 11:03
张留安
对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你的财产权,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杨长喜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015580286
积分:6882
]
回答时间:2011-09-19 14:10
杨长喜
1、可以要求当地建委处理;2、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依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之规定,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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