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决,做好录音证据,证明你们已经交款的事实。
我们在2011年9月16日在朋友家附近一间不是特别正规的小中介,租了一间月租500的房子。
当时一次性的付清了三个月的租金1500,以及一个月的押金500和中介费的250元钱。
中介有开据 “收到2000元.凭收据换合同” 这样内容的一张收据。
中介费的收据他没有开。中介费的收据他没有开然后由于搬家过程中遗失了这张收据,今天17日房东要来签合同,需要收据。
我们去到中介向他们说明情况,希望可以协商解决。
我们提出写出证明,证明收据作废,但是中介拒绝此事,并且态度稍显恶劣的说::"写收据的时候给你说了,说凭收据换合同...没收据我就有权赶你走!"~·······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没有什么正确的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利益呢?